黄老师,26岁,济南历下人,2017年11月16日骑电动车沿花园路行驶至历山路时,被王女士驾驶的私家车撞伤,送至山大二院治疗,经诊断腿部胫腓骨骨折。
黄老师、王女士都认为自己正常行驶,对方闯红灯,交警调取录像后未查清哪一方闯红灯,最后出具事故成因无法查明的事故证明书。在黄老师一筹莫展时,遇到我们律师助理在山大二院做宣传,通过法律咨询,黄老师认为鲁法律师很专业,跟我们签订了委托合同。
在法庭上,鲁法律师凭借扎实的功底与丰富的办案经验,主张的王女士承担全部责任获得法官的认可,诉讼请求得到支持,最终保险公司赔偿黄老师7万余元。
鲁法律师点评: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,如果责任无法划分,作为非机动车乙方的受害人,不要以为对自己不利,选择鲁法律师,完全有可能获得高额赔偿。